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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 挑选适合的纪检监察业务书

纪法思享 纪法思享
2024-09-10

分享 | 书籍挑选法

“平时工作很忙,怎样快速、高效地进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小编先后分享了“体系学习法”“以教为学法”,值此“世界读书日”之际,谈谈“书籍挑选法”。


本文围绕法条、案例、纪(法)理三项核心业务技能,推荐几本自己常用的纪检监察业务书籍。“动手整理并坚持不懈是最好的学习方法之一”,在介绍书的同时,谈一点学习利用的方法。

限于篇幅,本篇只谈执纪(违纪和职务违法)类,下次再谈执法(职务犯罪)类业务书。因所学书籍和水平有限,难免有所遗漏,恳请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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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条

法条是基石。研读法条是一个由点及线再及面的循序渐进,层层深入的过程。

1.初阶版——《释义》丛书

包括方正出版社《<党纪处分条例>释义》《<问责条例>释义》《<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政务处分法>释义》《<监察法>释义》等核心法规释义。

释义丛书由中央纪委法规室等权威部门专家编写,背后体现立法者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和纪法要点,是我们学习法条最权威、最准确、最可靠的指南。注意收集相关部门在该法规发布时的新闻发布稿、答记者问及解读,一并参阅。

要点:条文的“点”式学习——阅读条文,理解条文。理解单个法条规定的内容,掌握条文中每个概念的含义,并究明规范目的。多看几遍,其义自见。结构的秘密藏在目录里,平时可以多浏览法规的目录,力求实现用经验和直觉判断所需法条的大致位置。

方法:翻阅或制作对照版条文。重要法规我一般都会自己制作或者网上收集新旧对照表,《党纪处分条例》对照版是最常用的,格外关注新增、删除、变更部分的内容,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和准确程度。

2.进阶版——“有关规定”工具书

推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速查》和《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规实用全书》。

法条不是孤立的,实务中往往需要将法条以“组合拳”的形式相互配合适用。以《党纪处分条例》为例,全文37处提及“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是否构成违纪要以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为前提条件。《有关规定速查》可以帮助快速定位现行的党内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实用全书》则是兜底的厚细全。

要点:条文的“线”式贯穿——掌握条文与条文间的逻辑关系。一个纪律规则或一个知识点,往往分别规定在几个不同的法规文件或条文之中,就像一把散落的珍珠。在找到核心法条的基础上,要将关联法条串连一线,归类形成规范群。

方法:归集关联法规。我2017年2月转隶之后就开始收集常用法规的电子版,按照逻辑关系把它们分类汇编,然后每年对新的法规作一个盘点,进行一次更新。纸质的《纪检监察常用法律法规选编》在委里印发过两版。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都去动手汇编自己的办案(工作)一本通,这个过程会极大帮助形成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公开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汇编》电子版送给大家汇编用。

3.高阶版——法条评注系列

如赵煜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编注研析(总则附则卷)》,周岩的《党纪处分运用规则和纪法衔接适用指南》,季珐彦的《党纪与国法的对话》等对于某一专门制度的研究专著。

针对法条争议问题,检索相关领域的权威学者的评论与注解,可以帮助我们对现行条文有更细致的理解和深入的思考。比如《编注研析》一书对“党的机关非领导职务是否属于党内职务”问题,从名词解释、新旧规定、参考文献等多角度进行探讨分析,并给予明确的个人观点。

要点:“面”式延展——体系解释,实践检视。条文通常高度概括,从不同角度和立场有时会对法条作出不同的选择和理解,这就要把法条置于整个党内法规体系和国家法律体系中去解释,置于法规的制定、修订等变化过程中去理解,还要置执纪执法实践中去检视。

方法:批注重要法条。遇到难题,我们都会进行资料搜索和查询。创办公众号以后,我会对每次的查询结果进行梳理、加工和批注,形成文稿(最近尝试了在法规中嵌入批注),推送到公众号中(大家也可以沉淀到自己电脑里),并不断地进行更新、细化和关联,逐渐形成自己的法规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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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

案例是试金石。业务学习真正见功夫的,是运用法条和纪理区分、解决不同案型的能力。

1.权威答疑

推荐一刊一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连续出版物《纪检监察审理实务研究》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你问我答(回复选登)”栏目。对于有甄别能力的,再推荐一本旧书《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常见程序性问题解答》(2011年版,部分内容已不适用)。

要点:以上问答系列,提问简洁明了,解答明确具体,权威性高,实践性强。一个个问题其实就是一个个案例,而且是“类型化事实”,权威解答可以重复适用于类似案型。近年纪检监察法律法规更新快,要注意答疑和案例的时效性。

2.指导案例

推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钟纪晟”名义发布的指导案例,王希鹏的<党纪处分条例>案例教程》

要点:学习其如何将已查明的案件事实涵射到具体的法条中去,关注其对于每个条文是如何适用的,是扩张解释还是限缩解释了某个概念的适用?之所以要那样解释所要保护的对象或者目的是什么?对于条文中存在争议的理解是如何选择和处理的?这些对于我们全面深刻理解法条并较快地形成案件分析思路有很大帮助。

方法:将法条和案例的学习有机结合,以法条解析案例,以案例诠释法条。平时多看,多练,多办案,多写案例分析。同时注意,没有两件完全相同的案例,我们只能从相似的案例中探寻类案处理规则,不能刻舟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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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纪理

纪理是阶梯。经由纪律解释、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通往“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高级阶梯。

当我们从事了大量实务工作之后,会发现即使读了很多业务书,仍有不少问题是模糊的,困惑的,没有标准答案的。对于那些法规制度尚未规定,但实际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有必要探寻其背后的纪理,并从整个党纪法规体系上予以把握,方可能得出较为妥当融贯的解决方案。

法条、案例和纪理,是“技法”与“心法”,“术”与“道”的关系。当我们关注法条和案例,在具体问题、专业细节当中转悠,就像是在知识图谱中来回穿梭,这时再选读一些纪理、法理、政史哲方面的书,就像攀爬通往高处的阶梯,登高望远,有助于看清全貌。政史哲方面的好书较多,抛砖引玉推荐清代师爷汪辉祖的吏治笔记《学治臆说》《佐治药言》(详见文末“阅读原文”)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纪检监察基础理论研究开始逐步受到重视,提出了纪理、权利让渡、违纪构成、监察法律责任等概念和理论。相比法理,纪理方面的书籍甚少,大家比较熟悉的有《学思践悟》。可喜的是,方正出版社近期推出了“纪法思维”丛书,首批上市《纪法思维导论》《纪检监察学基础》等四册,均有些开拓性。

方法:读这类书,不求每字每句的理解,但求有星星点点思维火花、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的启发。而这些启发及其实践,会让你和其他执纪者区别开来。正如霍姆斯大法官所言,“灵魂的欲望是命运的先知”。学习纪理,就是经历灵魂通向高级阶梯的进程。

 结语

一位为官的弟子曾对王阳明说,老师的心学很好,但我公务在身,总是抽不出时间来学习,很是苦恼。

王阳明说:“人须在事上磨练,做功夫,乃有益。若只好静,遇事便乱,终无长进。”所谓“知行合一”,就是要在具体的事务中去学,去磨,这才是真正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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